到店餐饮商家价格管理规范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10日

到店餐饮商家价格管理规范

一、概述

1.1 目的

为营造美团平台“美团到餐”业务(下文简称“平台”或“美团到餐”)健康的价格秩序,规范商家诚信合规地发布商品/服务(以下商品均指代“商品/服务”)的价格信息,提升用户的消费体验,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平台与商家签署的协议等,特制定本管理规范。

1.2 价格发布原则

商家在平台上发布商品价格信息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的要求,依法明码标价,不得实施价格欺诈行为。

1.3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到餐商家。

二、价格管理要求依据

2.1定义

1.划线价:划线价为参考价。划线价可能是商品(含服务)的网络零售指导价、品牌供应商提供的正品零售价(如厂商指导价、建议零售价等)或该商品在平台上曾经展示过的销售价等。

2.促销价:指在划线价基础上的商品优惠价格。不包括商家优惠、商家券、商品券等优惠或补贴性质的款项金额。

3.商品销售价:指页面实时标价,原价和促销价都可能成为销售价格。无促销价时原价为销售价格,有促销价时,促销价为销售价格。

4.价格欺诈:指商家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商家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5.虚构原价:指商家在促销活动中,标示的原价虚假,商品原价交易记录并不存在或者商品从未有过交易记录。

6.虚假优惠折价:指商家在促销活动中,标示的打折前价格或者通过实际成交价及折扣幅度计算出的打折前价格高于原价。

7.价格承诺:指商家以商业广告、商品说明、销售推介、实物样品或者通知、声明、店铺告示等方式,对商品或者服务价格所作的具体承诺。

2.2基本原则

1.商家在平台上发布含有商品价格的交易或信息时填写的所有价格,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商家入驻服务框架合同》约定等平台规则要求,遵循市场规律,实行明码标价。

2.商家应按照本规范中的价格定义对商品价格进行展示和说明,避免使用其他价格概念(包括但不限于门店价/门市价等)

3.商家应保证商品价格描述真实准确、符合事实。商品价格以平台前端页面展示的价格为准。

4.商家举办/参与营销活动时,应显著标明活动期限,活动期间不得擅自上调价格。

5.商家采取馈赠物品或者服务等方式开展促销活动,应当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馈赠物品或者服务标示价格(价值)的,所标示的价格(价值)应当真实明确,不得以过高或过低的价格发布赠品。

6.商家应对商品进行合理定价,如因客观原因需对商品进行临时调价,调价幅度需在合理范围内。

7.平台积极改进服务质量和客户体验,不干预商家合法和正当的商品/服务销售、价格管理等行为,保障商家自主经营权,严禁销售人员对商家所销售的商品/服务价格进行违规干预。如商家发现商品/服务价格有异常变动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向平台反馈,反馈渠道:(电话)10105557、(邮箱)jubao@meituan.com。

2.3价格违规行为

1.价格欺诈

商家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包括但不限于:

(1)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

(2)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

(3)以低价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以高价进行结算;

(4)谎称商品和服务价格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

(5)谎称销售价格低于其他经营者的销售价格的;

(6)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不利的附加条件的;

(7)通过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等折抵价款时,拒不按约定折抵价款的;

(8)采取返还有价赠券等方式开展促销活动,未在赠券或者其他显著位置明确标示使用条件的;

(9)其他价格欺诈行为。

2.价格异常

是指商户在美团平台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平台规则或违反其与美团签订的相应的协议中关于明码标价、禁止价格欺诈等价格相关规定/约定的信息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1)商户在平台售卖的商品或服务,在线展示的划线价不合理高于该商品或服务在同一类型市场原价、线下门店销售价、门市价、零售价等市场价格;

(2)商户同一商品或服务在平台在线展示的划线价不合理高于商户线下门店原价、线下门店销售价、门市价、零售价;

(3)商户短期不合理提价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

(4)商户在参加平台促销活动前,先调高其在平台售卖的商品或服务的划线价,再设置折扣;

(5)其他价格异常行为。

注:平台依据品类特性、营销活动及大促季等多维度制定品类个性化管理标准,以上涉及的举例仅供参考。

3.其他价格违规行为

三、违规处理

3.1违规处理

1.平台将不定时地对商家发布的价格信息进行抽查、核对,或根据用户、监管等第三方反馈的情况进行检查,若发现商家存在或可能存在违规行为,平台可通知、要求商家进行自查、整改。平台认为商家违规情节严重、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亦可根据实际情形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修改或隐藏相关违规信息、下架违规产品或服务、限制违规商家发布商品或服务信息、公示警告、店铺屏蔽等。如商家违背价格承诺,平台可冻结、划扣商家的待结算款项,以向消费者进行“先行赔付”,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损失由卖家自行承担。除上述处理措施之外,平台保留向商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用户发现商家存在价格欺诈的,可随时向平台举报。平台将不断提高价格管理水平,并积极向商家宣传价格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商家与用户的合法权益。

3.2补充说明

1.若商家发布国家相关法律明确禁售的商品,平台有权根据法律、法规之规定移交司法机关。平台对特定类型的发布规范有其他规定的,应遵循其特殊规定。

四、申诉规则

4.1 申诉提出

平台通过主动监查、用户投诉等方式发现商家存在履约违规行为的,将以短信及/或商家后台消息通知的形式通知商家。商家可在收到违规处罚通知之日起3个自然日内自行提出申诉(申诉渠道:开店宝/经营宝APP端-我是餐饮商家-我的-帮助中心-违规记录),在“违规记录”中选择需要申诉的罚单,点击处罚详情页下方的“发起申诉”按钮,选择对应的申诉场景并按照要求上传申诉证据材料。商家未在申诉时效内提出申诉的,视为商家认可违规认定和处理。

4.2 申诉审查

平台将在48小时内对商家的申诉予以审查,如申诉理由成立,则不予处罚;如申诉理由不成立,则将在申诉期结束后,根据商家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处罚。

五、附则

5.1 本规范首次发布日期为2024年12月3日,本规定最新修订公示日期为2026年6月3日,自2026年6月10日生效。平台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规范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管理规范。发生在本管理规范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范。

5.2 平台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以及实际业务运营的需要不时修改本办法,并通过平台页面/商家中心等渠道向商家进行公示。如商家在规则生效后继续使用平台服务和产品的,视为商家同意遵守最新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