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驴进货平台招商准入资质审核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1.1 为规范快驴进货平台合作商入驻资质审核标准,营造合法合规的平台经营环境,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平台内经营者的健康良好发展,维护快驴进货平台的正常经营秩序,快驴进货平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快驴进货平台与快驴进货入驻合作商间协议,以及快驴进货平台发布的其他规范/规则/管理办法等,特制订本管理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

1.2 快驴进货入驻合作商在快驴进货平台的经营行为应当遵守本规范。合作商同意平台有权对合作商经营行为进行指导、监督、管控。任何违反本规范的行为,平台有权按照本规范对合作商进行管理。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入驻快驴进货平台的合作商。

第三条【定义】

3.1 经营行为:指入驻快驴进货平台的合作商通过平台发布商品售卖信息或者接受订购需求后制作并售卖商品的经营行为。

3.2 除本规范另有说明或定义,本规范中所涉及的术语以《快驴进货平台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中所约定的定义为准。

第二章 基本内容

第四条【合作商入驻要求】

4.1 合作商在快驴进货平台开设店铺,不同店铺类型、不同经营类目(所属行业)所需资质内容及标准不同。具体资质标准请参见《快驴进货平台招商资质标准细则》。合作商均应按照平台登记流程和要求,在平台登记其真实、合法、准确、完整、有效的资质材料。

4.2 合作商提交的资质内容需满足以下条件:

4.2.1 真实性:合作商务必确保提供的资质不存在伪造、变造等情况。若合作商提供的相关资质来源自第三方,如商标注册证、授权书等,请务必先行核实文件的真实性。

4.2.2 合法性:合作商务必确保提供的资质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4.2.3 准确性:合作商务必确保提供资质与实际生产经营地址、生产经营许可范围、售卖商品信息一致,如提供的资质、信息或材料有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平台并更新,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4.2.4 完整性:合作商应当按照资质提交流程上传提交快驴进货平台所要求的全部资质文件。

4.2.5 有效性:合作商务必确保提交的相关资质在有效期内,如在营店铺资质到期或即将到期,合作商须及时更新相关资质信息。

第三章 附则

第五条【规范变更】

平台有权对本规范内容进行修改、补充或更新,并在该规范生效前通过平台系统、合作商规则管理中心、快驴进货平台网站公告等渠道予以公告,上述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已经单独通知到每一家使用快驴进货服务的合作商;若合作商在本规范内容修改、补充或更新公告后未提出反对意见并继续使用快驴进货平台提供的服务,即视为合作商同意遵守修改、补充或更新的规范。

第六条【规范效力】

本规范作为原协议的附件,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合作方违反本规范的,按照本规范、原协议及其他管理规范进行处理。

第七条【规范溯及力】

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前的行为,适用当时的规范进行处理;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后的,适用本规范。

第九条【生效】

本规范首次发布日期为2021年2月19日,修订日期为2021年3月30日,自修订之日起7日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