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店铺命名限制
1.店铺命名格式要求:店铺名不得超过30个字符;不得包含空格等异型符号。
2.店铺名不得与已经开通的店铺名称重复,如两个店铺同时申请同一店铺名的,则依照申请在先原则审批开通店铺,未通过审批的店铺需更换其他店铺名重新提交申请。
3.店铺名称审批通过后无法修改,店铺命名资质不符合本规则约定,或存在侵权情形除外。
4.店铺名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1)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
(2)涉嫌虚假宣传、含有不真实内容的;
(3)涉嫌侵犯他人权利的;
(4)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品牌名称、明星或知名人士姓名。
(5)极易造成用户混淆的;
(6)违背公序良俗的不良信息;
(7)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有损民族尊严;
(8)干扰平台运营秩序的信息,如未经平台允许使用“快驴进货特许”、“快驴进货授权”及近似含义的词语或含有美团及旗下其他公司相关的名称或标识等。
(9)未经平台审核同意,出现其他电商平台相关的敏感或标志性信息的。
二、店铺命名规则
1.合作商可以使用与品牌、经营类目、企业名称/企业商号相关的信息给店铺命名。如使用“旗舰店“、”专卖店“、”专营店“字样给店铺命名的,开店主体应为企业类型(非个体工商户)合作商,同时合作商应具备并提交如下资质:
(1)以“旗舰店”命名:应提交“品牌”对应的商标注册证(R标)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TM标)+该品牌(商标)的权利人出具的在快驴进货平台开设“品牌旗舰店”的授权书*(如合作商为商标权利人,则无需提供授权)
(2)以“官方旗舰店”命名:合作商应为“品牌”商标权利人,并提交“品牌”对应的商标注册证(R标)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TM标)。
(3)以“专卖店”命名:“品牌”对应的商标注册证(R标)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TM标)+该品牌(商标)的权利人出具的在快驴进货平台开设“品牌专卖店”销售该品牌商品的授权书(二级以内授权)。
(4)以“专营店”命名:应提交“品牌”对应的商标注册证(R标)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TM标)+该品牌(商标)的权利人或商标权利人授权的代理人出具的销售授权书。同时店铺命名形式应为”企业商号+(类目名)+专营店“(不得以“××(品牌名)专营店”命名)。
(5)以“XX(品牌名)”命名:应提交“品牌”对应的商标注册证(R标)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TM标)+该品牌(商标)的权利人或商标权利人授权的代理人出具的品牌使用授权书。
说明1:旗舰店授权书中应明确品牌或商标授权的排他性,开设旗舰店时间应该在授权期内,如超出授权期未继续获得授权的,则不得再使用“××旗舰店”命名。
说明2:如提供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应确保申请注册商标无在先权利人。
2.店铺命名可选类目词:店铺命名可选类目关键词需与商家所经营的类目一致,具体可经营类目以平台公示或平台系统显示类目为准。
三、违规处理
1、如合作商店铺名出现涉嫌侵犯他人权利的,或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品牌名称、明星或知名人士姓名的,将按照《合作商违规行为管理规则》4.2.13 不当使用他人权利进行处理。
2、如合作商店铺名出现其他不符合命名要求的情况,将按照《合作商违规行为管理规则》进行处理。
四、附则
1.【规则变更】平台有权对本规则内容进行修改、补充或更新,并在该规则生效前通过平台系统、合作商规则管理中心、快驴进货平台网站公告等渠道予以公告,若合作商在本规则内容修改、补充或更新公告后继续使用快驴进货平台提供的服务,即视为合作商同意遵守修改、补充或更新的规则。
2.【规则效力】本规则作为合作商与快驴进货所签署协议的附件,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合作方违反本规则的,按照本规则、双方协议及其他管理规则进行处理。
3.【规则溯及力】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前的行为,适用当时的规则进行处理;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后的,适用本规则。
4.【生效】本规则首次发布日期为2021年3月30日,修订日期为2024年7月24日,自修订之日起7日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