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快驴进货平台服务协议》和《快驴进货平台自营及三方商品售后规则》,本着以平台作为撮合方,货物所属权归属于合作商,平台客服代合作商处理售后的原则基础上,特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平台内所有合作商。
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平台规则尚无规定的,根据法律规定或相关协议处理。
合作商商品问题被投诉后,平台客服会根据《快驴进货平台自营及三方商品售后规则》进行售后(如平台与买家达成的赔偿金或补偿金由平台先行垫付的,平台有权自应结算的货款或保证金中扣除。)
3.1 为保障客户权益以及合理减轻或免除客户举证门槛,提升售后服务质量,平台将基于数据能力,通过对商家过往经营情况、处罚数据、客户举证/投诉/评价/反馈、质量抽检、新闻媒体曝光等单一或多项数据进行研判,认定客户所购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等情形,平台有权根据严重情况对该订单做售后处理,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部分退款、全部退款、退货退款、补采、现金赔付、优惠券,如商家有证据证明不存在被认定的情形,可以进行申诉。
3.2若商家出售的商品存在违反《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形,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及法律责任由商家承担,若相关行为给平台造成损失的,商家应当足额向平台赔偿。
场景 | 判责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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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详情页面描述不符问题 | 商品标准包含合作商在快驴进货平台发布商品的详情页商品图文介绍、协议约定的商品交付标准以及日常业务沟通交流的定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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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质量/品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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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质期问题 | 针对商品保质期(如保质期限、是否临近保质期等),商家应在商品详情页中如实描述。如客户客诉收到的商品为临期商品,并且可提供图片证明商品临期且商家未在商品详情页显著位置说明商品为临期商品的,售后成本由合作商承担。保质期和临期品相关规则可参考:【生产、保质期违规】实施细则(合作商)、快驴进货平台商品质量标准 |
商品数量问题/缺斤短两 | 若生鲜类商品存在重量短缺,按短缺部分作相应比例部分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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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贴错问题 | 由于贴签方贴错标签导致配送到客户手中的商品存在货不对板的情况,经平台判定后,贴签方承担相应退赔/违约责任。 |
标品无理由退货问题/非合作商责任退供成功 | 买家要求的标品无理由退货商品,或商品已退回且退供成功的,合作商承担相应的退款金额。平台规则支持标品无理由退供,且无理由退不计入客诉限流。 |
4.1 对于平台的售后/追偿争议纠纷处理结果,合作商有权通过【合作商后台-售后管理界面-商责】提出申诉,申诉时效为48小时,合作商未在规定时效内申诉的,视为合作商同意平台的处理结果。
4.2 为了保证申诉的有效性,提高申诉成功率,合作商申诉时需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聊天记录、截图、链接、照片、录音、报案回执等。如合作商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即视为申诉不成功。
4.3 平台在收到合作商提起申诉后,将在48小时内审核合作商提交的申诉材料并反馈相应处理结果。若申诉成功,则对应的退款金额给予补偿,赔付及违约金不执行;若申诉不成功,则对应的退款不予补偿,赔付及违约金执行。
4.4 申诉判责标准以买家证据照片与快驴进货平台商品照片/描述/买方话术/合作商证据等进行对比判断为准,平台享有独立的判断权。
4.5 可申诉的场景:
4.5.1 超时效售后,即超出《快驴进货平台自营及三方商品售后规则》中约定的售后时效产生的售后场景,且商品售后原因与存放时效有关。
4.5.2 页面描述范围内的售后,即商城页面已约定了瑕疵比例,在瑕疵比例内仍产生的售后场景可发起申诉,平台审核通过可改责。页面描述中存在瑕疵比例描述冲突的,不予申诉通过。
4.5.3 买家误报,即非合作商的商品产生的售后,或买家买错、平台客服记录错误等导致的错误售后场景。
4.5.4 物流履约保障问题,即履约环节导致的商品错送、破损、化冻、挤压等售后,与商品本身的问题完成无关的售后场景。
4.6 商家应当进行真实有效的申诉,一旦出现滥用申诉(无效申诉明显异常)、虚假申诉、申诉中提交虚假信息等情况,平台有权根据商家违规情节轻重、交易实际情况等,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处理措施:
(1)驳回对应申诉、关闭申诉入口;
(2)限制商家申诉次数;
(3)其他平台认为必要的处理措施。
4.7 其他未明确约定的场景,由协议方通过沟通协商解决。
5.1【规则变更】平台有权对本规则内容进行修改、补充或更新,并在该规则生效前通过平台系统、合作商规则管理中心、快驴进货平台网站公告等渠道予以公告,若合作商在本规则内容修改、补充或更新公告后继续使用快驴进货平台提供的服务,即视为合作商同意遵守修改、补充或更新的规则。
5.2【规则效力】本规则作为合作商与平台所签署协议的附件,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合作方违反本规则的,按照本规则、双方协议及其他管理规则进行处理。
5.3【规则溯及力】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前的行为,适用当时的规则进行处理;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后的,适用本规则。
5.4 快驴并非司法机关,亦非专业的纠纷解决机构,快驴对于合作商及买家之间纠纷的处理完全是基于相关法规的规定、协议的约定及买卖双方的意愿,快驴仅能以普通非专业人士的知识水平和能力对买家和合作商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进行鉴别和认定,快驴对据此作出的交易纠纷处理结果等无法保证完全正确,也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5.5【生效】本规则首次发布日期为2021年4月7日,修订日期为2026年4月21日,自修订之日起7日后生效。